Search

為杜絕性騷擾,還給體育選手友善環境,我在今年5月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要求體育署必須在兩個月內檢討,並納...

  • Share this:

為杜絕性騷擾,還給體育選手友善環境,我在今年5月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要求體育署必須在兩個月內檢討,並納入性騷擾防治與處理機制,建立定期統計且召開公聽會以檢討目前體制缺失。

體育署也在今年7月通過「#教育部體育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暨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將接受體育署補助的單位也納入計畫當中。之後只要是有接受體育署輔導或補助的單位,都應依照「本署及本署輔導之全國性體育團體或接受本署補助單位辦理活動時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通報處理流程」,建立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案件的通報系統,遇到事件發生,#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另外,為加強性別平等教育,#在體育署主辦兩日以上之活動或課程會納入至少一小時的性平課程,#並鼓勵接受輔導與補助的單位納入性平課程。

在性平三法立法通過15年後的今天,仍發現許多漏洞,每個漏洞都可能有遺憾發生,因此在推動性別平等的道路上,我們必須繼續堅持。很高興看到體育界開始重視各級體育競賽性騷擾的議題,我也會持續透過立法監督,讓台灣的運動環境更健全,杜絕性騷擾以及對性別不友善的環境。


Tags: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立法委員尤美女
View all posts